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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03 信息来源:

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进行文件获取),并于20260507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3501027202000155

项目名称: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251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1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1

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1

251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0320260413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70915(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05070915(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聚春园大厦12

联系方式:林拓,0591-83608630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

联系方式:刘坚、李杰,0591-87554016,邮箱:fjscczb@163.com

九、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坚、李杰

电 话:0591-87554016

 

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